《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》于5月1日起實施,《條例》從綠色建筑的規劃與建設、運營與改造、技術與應用、引導與激勵等方面作出規定。
《條例》的出臺和實施,是浙江省推進新型城市化進程中的一件大事。大力發展綠色建筑,能夠有效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,達到節能減排、減少污染、保護環境和改善人居環境的目的,推進“兩美”浙江建設,實現綠色發展。
截至目前,浙江省已累計實施綠色建筑5782項,建筑面積2.7億平方米,約占全國綠色建筑實施總量的20%,綠色建筑發展水平和規模處于全國領先位置。《條例》要求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,總的目標是,到“十三五”末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%,住宅全裝修的實施范圍要逐年擴大,到“十三五”末全省城鎮新建多、高層住宅基本實現全裝修。(通訊員 俞丹丹)